2016年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强化依法治理,以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防控为重点,全力遏制尘肺病、职业中毒高发势头。 一、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和政策措施 1.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条文的修改工作,配合推动出台《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管条例》。 2.根据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部署,修订《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研究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研究。 3.梳理现有国家和行业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制定法规标准顶层设计方案与标准体系表,做好职业卫生标准整合精简、制修订和宣贯工作。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地方性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 4.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十三五”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配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完成《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编制工作。指导各地立足当前,谋划长远,认真研究安排好“十三五”期间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深化高危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 5. 认真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领域粉尘危害治理工作,利用两年时间,紧紧围绕“岗位粉尘浓度治理达标”的主要任务,以监督执法和典型示范为抓手,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遏制尘肺病的发生。 6.巩固石棉采选、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等行业领域的治理成果,开展“回头看”。在安全监管总局淘汰落后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和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中分别增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相关内容,推动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7.在重点地区和企业开展典型尘毒危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实施“一县(市、区)两企”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8.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等技术创新研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三、开拓创新,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效能 9.研究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执法力量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高执法效能。 10.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分级监管执法试点研究,探索建立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职业病危害风险管控能力。 11.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促进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依法依规开展资质认可工作,进一步健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体系。 12.加强对基层执法的督促指导,明确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程序,细化执法内容,量化执法标准,规范执法方式,统一执法文书。 四、多措并举,着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3.深入开展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提升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整体水平。选择中央企业和部分地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典型企业进行推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14.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执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的企业的处罚和曝光力度,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等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5.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督促中央企业带头执行“三同时”制度。 16.探索推进职业卫生社会化服务载体和运行模式,努力解决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卫生无人管、不会管的问题。 五、夯实基础,进一步增强职业卫生监管保障能力 17.开展职业病危害状况抽样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危害岗位、作业场所以及接害人数、行业分布等基础数据,为制定职业病防治政策、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提供依据。 18.加快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将职业卫生监管信息系统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系统,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加快应用。 19.推进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地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重点行业加强支撑机构建设,提升职业卫生监管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20.强化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治科研体系建设,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科学支撑需求分析与对策建议和职业心理健康的相关研究。 六、协调配合,凝聚职业卫生监管合力 21.积极推动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率和职业健康体检率等指标纳入地方政府责任考核体系,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 2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摸清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现状,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布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 23.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科研机构、群众团体、社会团体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2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运用国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升我国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和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水平。 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教培训和文化建设 25. 以《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5周年为契机,继续开展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发挥主流媒体及“中国职业健康”微信平台的作用,宣传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健康文化建设,努力营造“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文化氛围。 26.指导和规范企业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及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实施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专业资格制度,推动高等院校设立职业卫生工程专业,尽快形成“高校培养专业化、企业管理资格化、技术服务社会化”的人才建设格局。 八、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 28.按照职责任务与人员编制相适应的原则,强化职业卫生监管力量,特别是县(区)、乡镇(街道)及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基层的执法力量。加强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检查装备和防护用品。 29.强化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以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专业知识以及执法实务为重点,用3年时间对职业卫生监管人员进行一次系统轮训,提升监管队伍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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