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石家庄市政府有关规定,2016年2月29日,石家庄市安监局出台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 《规定》共七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行政执法的种类、全过程记录的含义、文字记录的方式、音像记录的方式、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坚持的原则”;第二章规定了“如何进行程序启动的记录”;第三章规定了“如何进行调查与取证的记录”;第四章规定了“如何进行审查与决定的记录”;第五章规定了“如何进行送达与执行的记录”;第六章规定了“执法记录的管理与使用”;第七章规定了“监督与责任”。 《规定》从“如何履责、怎样追责”两个方面规范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我相信,《规定》的实施必定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必定减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诉讼,必定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