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相关企业: 为深刻吸取海城市金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17”较大中毒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关于海城市金羽耐火材料有限公司“2•17”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辽安委办〔2016〕5号)工作要求,市安监局制定了《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山东富凯不锈钢有限公司“11•29”重大和其他地区四起较大煤气中毒事故的通报》(大安监管一〔2016〕37号)文件要求和地区、行业、企业实际情况,一并贯彻落实。 附件: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