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议政录
本报记者朱小兵
“任何一项法律制度都要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够有效地满足社会和大众的需求。”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主任陈海啸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与卫生法》,实现职业安全卫生立法与执法主体有效衔接、生产单位的职业安全与卫生一体化全程式管理、职业安全卫生信息及资源充分利用的目标。
陈海啸说,我国现行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两法,经修订分别于2011年12月31日和2014年12月1日继续施行。两部法律对促进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安全伤亡总量仍处高位,职业病发病率仍处上升趋势,二者均严重影响着安全生产和国民的身体健康。目前我国职业安全与卫生工作分开管理已屡显弊端。
陈海啸建议,加快推进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立法工作,建立职业安全卫生合一的管理机制,使职工的安全健康保障不会因行政管理体制而被人为割裂。立法可从明确立法理念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性,以期望最大程度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安全健康,降低社会发展的总成本,切实保护劳动者的根本利益为终极目标;在总体规划中将生产安全法与职业病防治纳入统一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