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为有力推动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开展,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既定目标和任务,根据2015年12月5日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经研究,决定施行全省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工作季通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锁定目标、查找差距、细化措施、排出时间、责任到人,制定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于2015年12月底前报送《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完成计划表》(见附件1),并于2016年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送本地区截至上季度末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表(见附件2)。 二、确保按时完成重点任务。以2015年底前已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的用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其中: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2016年6月底前须全部达到基础建设标准要求; 12个重点行业用人单位,2016年9月底前须全部达标(30人以下的要达到基础建设最低要求,30人以上的要符合基础建设标准),确保在2016年内全面完成皖安监健[2013]42号文件规定的基础建设活动目标任务。 联系人:王莉莉 电话:0551-62999554(带传真)
附件:1.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完成计划表.doc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