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安监局、各有关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行为,根据《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分别于2015年7月和12月对在常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进行综合诚信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总体情况
考评主要分为中介机构工作现场核查和企业现场核查两方面:一是对12家中介机构驻常办事处检查服务规范和过程控制材料存档情况;二是随机抽取2015年度内完成的12份职业卫生评价报告和6份安全评价报告,组织3名省安委会专家和2名市安委会专家采取评价报告与企业现场对照核查的方式进行审核,并依照《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综合诚信考评标准》逐项进行打分,11家中介机构考评认定为合格,1家为不合格。主要工作特点:
(一)监管治理不断优化
一是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本地评价机构对近三年评价报告情况进行自查自改,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报送省安监局。二是优化管理系统。2015年起,市安监局升级优化评价项目管理系统,监管处室对中介机构日常的报告评审结果打分项由10项细化为32项,有助于中介机构清晰掌握扣分情况,并进行整改提高。三是实施动态管理。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各辖市(区)安监局均能将在常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纳入日常监管的范畴,从合同签订、报告上传、报告评审、日常检查、事故复查等多个环节入手,共同对评价报告的质量进行把关,有效促使中介机构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市局还对上一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中介机构开展督促整改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进一步落实常州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二)技术支撑作用明显
一是评价数量逐步增长。中介机构在我市积极开展安全评价、职业卫生技术检测等工作涉及范围较广,涵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电力、电子等多个行业领域,有效提升了各类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2015年度全市各类评价项目数量达611个,同比上升37.6%;当年完成评价项目达496个,同比上升66.4%。二是报告质量不断提高。中介机构通过对企业开展安全评价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排查事故隐患,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技术服务效果显著。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各行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部分为各级安委会专家组成员,为各级安监部门开展建设项目审查、日常执法检查、事故隐患排查、事故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服务质量客观反馈
一是企业层面。市安监局向18家企业发放了《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质量调查反馈表》,企业对中介机构满意度为95%,仅江苏邦驰茂元安全技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1次“不满意”。反馈表显示:中介机构在评价活动中发现和消除了大量事故隐患,充分发挥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指导作用。二是辖市(区)层面。市安监局分别向6个辖市(区)安监局发放了调查表,征求所有在常开展业务的中介机构的评价意见。江苏邦驰茂元安全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诺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国通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各得到1次“不满意”评价;江苏力维环境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得到2次“不满意”评价。三是市局层面。在市安监局相关监管处室开展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江苏力维环境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江苏邦驰茂元安全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各得到1次“不满意”评价。
二、存在问题
(一)评价项目组内审不到位
评价报告必须经过机构项目组“报告审核”,提高评价报告质量,实现评价质量标准化。检查发现同一家中介机构不同评价人员出具的报告质量相差悬殊,甚至出现低级错误,暴露出部分中介机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未对报告尽到“内审”义务。南京诺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立达(中国)纺织仪器有限公司异地扩建三期项目(一期工程)评价报告》格式不符合导则要求;江苏邦驰茂元安全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恒业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组人员专业结构不符合省安监局相关文件要求。
(二)法规标准引用错误
评价报告作为安全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的安全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行政规章要求的重要参考依据。如果评价报告引用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引用存在错误,将可能导致整份报告失去技术参考作用。考评发现中介机构未对文件搜集和引用给予足够的重视,引用了未更新或已废止的规范和标准。如报告中引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号)已由安监总局80号令予以废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公安部令第6号)已被《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取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已于2002年5月31日由公安部令第64号废止。
(三)总平面布置图不规范
评价报告应根据企业现状明确说明厂区总平面布置、建(构)筑物,附标注建(构)筑物间距的总平面布置图,并确保与企业现状保持一致,但在实际评价过程中,部分机构未能客观真实反映。《江苏力强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中,总平面布置图与企业周边环境图不一致,未标注企业设置的一处货门;《溧阳市佳禾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现状评价报告》中没有完整采用设计单位出具的总平面布置图;《施耐博格(常州)测试系统有限公司年产1000套在线机械量自动检测系统及其零部件报告》的总平面布置描写与企业现状不符。
(四)企业现状评价及危害分析不实
部分中介机构没有对企业的安全现状进行客观分析、公正评价,评价内容存在漏项、错项。《江苏力强化工有限公司安全评价报告》中表明企业2个400m3甲醛储罐已停用,但现场检查发现4个400m3储罐均在“启用”状态;《常州市精力工具厂新建刃具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报告》在危害因素识别中,粉尘识别均以“湿式作业”而遗漏,导致检测、防护措施评价等内容不全面;《温康纳(常州)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扩建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现场和工艺调查过程中未涉及现场使用的多种胶水,导致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危害程度分析、接触水平、防护设施评价分析、个人防护等均有缺失;《常州市武进恒业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评价采用“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检查结果与现场不一致。
(五)部门监管力度不够
安监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没有将评价报告与企业生产现状对照核查,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只是提出要求整改,而对于中介机构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是否与现场不符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况没有能够及时反馈给中介机构资质管理部门,尤其是对只要进行形式备案的现状评价报告质量容易形成盲区,无法真实掌握中介机构的工作状况。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落实整改。各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常州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常安监〔2014〕50号)的要求,全面查找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通报和检查反馈的具体问题,要认真整改或作出说明;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要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做好安全评价质量过程控制,加强对安全评价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从业技能、法律法规知识培训,采用科学、有效的安全评价方法,提高现场勘察水平和评价报告质量,进一步提高专业服务能力。
(二)严格把关,强化监管。各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与市局密切配合对中介机构实施动态管理。注重查找事故发生单位的评价报告存在虚假或严重失实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责任;强化对评价报告的审查工作,对因质量不佳而退回的报告,要如实反馈退回原因,与市局加强沟通,共同优化扣分选项。
(三)完善机制,持续规范。市安监局将会同市有关部门,通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反馈、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加大日常监管和定期抽查检查力度,持续规范评价与检测机构从业行为。对考评成绩相对较低的中介机构,我局将通过行政指导、约谈负责人等形式督促其提升业务水平,并在下一步监管和考评中重点关注。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要将中介机构综合诚信考评作为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管水平。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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