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加强宁波市安全生产微博、微信宣传力度,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甲方)拟寻求“双微”运营项目合作单位,现将有关邀请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波安监“双微”运营项目 二、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三、采购需求 1.乙方稳步扩大“宁波安监”微信公众号的粉丝量、订阅数、阅读数和点赞数; 2.乙方每个工作日编发不少于3篇微信,七天长假期间不少于2篇微信,其中每周编发不少于2篇的原创微信; 3.乙方每个工作日编发不少于3条以上“宁波安监”新浪微博; 4.经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浙江省安监局“政务信息报送”系统每月向省安监局双微平台后台报送微博、微信不少于80条,排名不低于全省安监系统前三名。 5.乙方所采编微博、微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方能对外发布。 6.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积极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微博、微信编发任务。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前,一年期内合作双方均如实履行合同的,原则上按照原合同条款续签,特殊情况也可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适当调整。 五、资格要求 1.具备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3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3号楼445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七、商务报价 本项目服务费不超过8万元人民币/年,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报价。如业绩突出,微博微信总排名列全省安监系统第一位的,另给予合同价的10%进行奖励。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邀请招标将于2016年3月3日10: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宁穿路2001号宁波市行政中心3号楼416会议室)公开开标,中标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人:沈?,联系电话:0574—89183169。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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