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讯(记者 张建波) 记者2月18日从无锡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2月1日开始,新出炉的《无锡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面世了。据悉,作为2015年列入的江苏省工伤预防试点城市,无锡专门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设立”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主要包括用于工伤宣传、工伤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补助、工伤风险程度评估等,切实保证无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针对预防费使用,当地人社局和财政局专门出台了管理办法。无锡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人士称,该办法主要为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根据规定,工伤预防费应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和储备金充足的情况下提取,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2% 编制工伤预防项目支出预算。此前,无锡市积极推进落实工伤预防制度建设。最近,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无锡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近出台的《办法》规定了工伤预防费的提取及使用范围,明确了工伤预防费使用实行项目管理,规定了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及检查评估职责,从而规范无锡市工伤预防制度的实施。 据悉,该费用优先用于工伤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或重点人群,逐步拓展工伤预防费使用范围,不断完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据了解,工伤预防、补偿、康复构成“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2015年,无锡市已列为省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守法维权意识,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促进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编辑:李胜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