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根据《关于201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情况的通报》(皖安监键〔2015〕6号)要求,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的企业进行了重点跟踪督促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3月至9月,我局委托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对2014年监督检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标的25家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测,除5家停产企业未检测外,实际检测20家,分别是:8家水泥生产、1家石材加工、1家石英砂加工、5家木质家具制造、2家涉铅生产、3家矿山企业。与2014年检测数据对比,有15家企业检测结果总体好转,5家企业检测结果未见好转甚至恶化。这些企业均为2012年前建设的,其中,7家开展了控制效果评价、18家开展了现状评价、17家开展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23家开展了职业健康体检,24家开展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仅6家符合2015年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目标要求(见附件)。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各地做了很多工作,但与整改的目标和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具体表现在: (一)基础建设活动差距大。16家企业未达标,有1家企业自己未开展,有的企业不按标准评估,多家企业只达到最低要求,甚至有的企业连最低要求也未达到。 (二)职业卫生基本工作未开展。有7家企业未做现状评价、8家企业未做定期检测、2家企业未做职业健康体检。有的企业未做控评也未按规定做现状评价,有的企业未按规定周期体检或体检人数很少,有的企业未按规定每年进行定期检测。铜陵昌盛家具有限责任公司职业卫生基本工作均未开展。 (三) 一些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仍然严重。有14家企业未见整改效果,少数企业超标严重。阜阳舜岳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粉尘超标严重,安徽新能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明光市振宇电源有限公司铅尘铅烟超标严重,安徽富华硅业有限公司矽尘超标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跟踪督促企业整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督促职业卫生工作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采取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法规和标准。 (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跟踪执法,对没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做到“立案查处一批,整顿关闭一批,公告曝光一批,警示震慑一批”,通过有力的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企业违法违规的成本和遵规守法的自觉性,推动我省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请各市于2016年6月底以前将这25家企业整改的最新情况及对不按规定整改企业的处罚情况报告我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