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推进市、县两级监管职能划转。截至2015年10月底,全省10个市级、84个县级安监部门全面完成职能划转及交接,10个市级安监局和部分县(市、区)安监局设置了职业卫生监管处(科、股),新增监管人员编制242个。 二是建立职业病防治协调机制。建立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确立“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卫生”的原则,明确了卫计、人社、安监、总工会等11个单位部门的防治工作职责,形成“归口管理、综合协调、行业监督、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抓好监管业务培训。将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融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步实施,2015年共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7419人、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202492人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市县监管人员862人次,提高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事职业卫生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抓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2015年初建立了申报工作月通报制度,把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性监管,2015年全省完成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66项。 下一步,福建省还将在陶瓷制造、耐火材料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开展以规章制度、职业健康监护、作业场所检测及企业日常监测为主要内容的监督执法检查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同时组织开展石材加工和水泥制造粉尘危害治理“回头看”,提高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能力,并培育基础建设规范化典型示范企业,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