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的准确性,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数据支持,实现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和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的要求,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数据核实与更新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核实与更新 各市安监局每月底将本市行政区域内注销、关闭或变更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情况向省局危化处报告,并抄送省危化品登记中心。省危化品登记中心将在每月底把各地市到期未进行登记复核换证的企业名单向各市局通报。请各市局应认真对企业名单进行核实,督促未换证企业开展复核换证工作。 省危化品登记中心每半年对各地市危险化品登记企业的登记情况向各市局通报。 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核查工作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化学品登记中心的要求,2016年省危化品登记中心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现场核查工作,各市局要积极给予配合,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3号)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各市局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的要求依法给予处罚。 三、工作要求 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各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及进口企业进行及时登记,并积极与省登记中心进行协调沟通,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的核实与更新工作,从而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 联 系 人:孟圆,石念星 联系电话:0531-81792221,81792289 邮 箱:sdwhpdj@163.com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