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安监局: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0号)的有关规定,市安监局前期对在舟开展职业卫生中介服务的12家机构的50份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质量情况进行了抽查,为加强职业卫生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行为,提高职业卫生中介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决定召开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质量抽查情况通报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通报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报告质量抽查情况。 二、会议时间:2016年1月18日下午2:30开始,会期半天; 三、会议地点:市安监局7楼会议室 ; 四、参会人员:各县(区)相关科室负责人,在舟开展业务各职业卫生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请各中介机构于1月12日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市安监局。联系电话:2280340,邮箱:yang293706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