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公安消防局: 为了认真汲取上海市静安区公寓大楼“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瓦房店中达食品有限公司“2•22”
火灾事故和大连星海湾亿达公寓“4.21”火灾事故等涉及建筑保温材料的火灾事故教训,落实市政府四季度安委会会议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对我市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普查。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普查范围 1.公共类:已经投入使用、正在建设和准备建设的民用住宅、商住两用、宾馆旅店、商贸市场、餐饮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和用于办公的写字间商务大厦等建筑物(含临时活动板房、钢结构轻体房等)使用的保温材料(如俗称的苯板等材料)做墙体、屋面和房顶保温材料情况。 2.工矿类:工矿企业已经投入使用、正在建设和准备建设的厂房(包括生产加工、维修保养、检测、研发、办公用房、仓库、食堂、倒班宿舍、浴池及公共服务用房)使用的保温材料(如俗称的苯板等材料)做墙体、屋面和房顶保温材料情况;特别是钢结构厂房和轻体彩板房等房屋设施。
二、报送内容 1.本地区辖区内全部公共类建构筑物保温材料情况,填写附件1。
2.本地区辖区内全部工矿类建构筑物保温材料情况,填写附件2。
3.本地区目前推广使用阻燃(或不可燃)保温材料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地区保温材料使用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对策措施及执行《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大安委办〔2015〕33号)的情况。
4.市质监局、市建委、市公安消防局仅需报告落实《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大安委办〔2015〕33号)的情况,不需要填写附件内容。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普查,以属地为界限,不论辖区内单位的隶属关系,都要进行普查。各地区、各单位要于12月10日17时前将有关材料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本文及《关于加强建筑保温材料安全使用监督管理的通知》(大安委办〔2015〕33号)电子版可在市安监局网站ajj.dl.gov.cn中《部门文件》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曲华锋
83722919 13478524301 83722877(传真) 13478524301@163.com
大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6日
附件1 地区公共类建构筑物保温材料普查表 附件2 地区工矿企业建构筑物保温材料普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