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后,针对职业卫生监管编制不到位和人员严重缺乏的情况,面对严峻的职业健康形势,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避免一个部门对企业的重复监管、多头监管。舟山市安监局依托现有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机制,在局内部推行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工作。把职业卫生“三同时”、日常监管、培训教育、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与对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机融合,做到行政许可、培训教育、执法检查、企业管理四个一体化,达到整合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提高服务质量的效果。 1、行政许可一体化。由负责行政许可的处室统一组织,会同职安处实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的预评价,设计专篇、控制效果评价的备案、审查、审核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按要求一次性召开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专家评审会,评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两个(或包含两个方面内容的一个)评价报告,出具两个(或包含两个方面内容的一个)评审意见,最后办理两个(或包含两个方面内容的一个)备案、审查、审核、验收意见。 2、宣传培训一体化。对分管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为同一人的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时,安排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和课时,在培训证书上注明职业卫生培训内容或单独颁发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 3、执法检查一体化。安全生产相关监管执法处室(支队)在对负责直接监管行业进行执法检查时,将职业卫生执法内容及要求一并纳入,做到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并计划部署,一并执法检查,一并整改验收。 4、企业管理一体化。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实行一体化。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安全防护用品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检查和职业卫生检查等一体化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