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4日,省安全监管局会同合肥市安全监管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现状进行了暗查暗访。重点抽查了该公司炼铁、煤气站、炼钢3个生产单元。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 一、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职工思想不稳定 随着转产日益临近,生产一线员工思想波动较大,不安全行为和消极怠工已成为影响企业当前安全生产的最为突出问题。 (二)煤气储柜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10万方煤气储柜区域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仅依靠6个设置在柜体内的一氧化碳报警仪和1小时一次的人工巡检进行监控,既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也不满足安全生产保障要求。 (三)现场管理弱化 1.厂区封闭管理不严,外来人员随意穿行;转炉控制室内存在员工抽烟和使用大功率电水壶现象。 2.生产.现场设备设施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炼铁高炉多处电缆绝缘破损;煤气站消防报警仪自2015年9月份损坏后,采用人工巡检方式替代至今;转炉控制室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已有一个探头损坏失效。 3.现场安全标识标志普遍老旧缺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标识不足;转炉控制室气体报警装置边未按规定张贴报警区域指示图。 二、工作建议 (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企业停产准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组织有关安全专家对该公司进行一次会诊,并对《马钢(合肥)公司安全停产方案》进行技术论证,确保企业实施停产前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三)督促本级相关部门向该公司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按照“五定要求”,制定隐患整治“三清单”,并督促整改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