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山东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我省将建立违法违规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此外,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加大治理力度,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退出。 根据《通知》,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合同告知、监测及评价、应急救援预案、健康检查、诊疗康复和监护档案等制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招商引资、上项目要严格职业病危害审查把关,未依法进行备案、审核、审查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竣工验收。要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集中攻坚、重点突破,加大治理力度,推动危害严重的小微企业关闭退出。 各级政府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提高监管执法覆盖率,做到不缺位、不越位。要认真落实“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制度,严厉查处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致使职业病危害严重,劳动者罹患职业病或者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损害的,要依法予以处罚;性质恶劣、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建立违法违规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