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申报2016年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政法函〔2015〕58号)对安全生产标准计划项目申报要求,为做好2016年职业卫生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重点 (一)根据总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和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要求,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规划编制要求,提出2016年度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标准计划项目(国标或行标)建议。 (二)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应以解决总局当前职业卫生工作急需为重点;以职业病危害作业管理、工程防护及其管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评估等为重点;以修订标龄5年以上职业卫生标准为重点。 二、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标准化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结合职业卫生领域科技发展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需要,向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提出职业卫生标准计划项目的申请。 (二)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负责对标准计划项目申请材料进行汇总与整理,经认真分析研究后,组织召开委员或专家会议进行立项评审。项目拟定后,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编制2016年职业卫生标准建议申报项目计划和立项说明,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综合评审。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所申报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条件,并能给予匹配资金支持。项目主要起草人应具有标准编写知识并经过专业培训。 (四)各单位报送至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的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材料(纸制版和电子版)主要包括: 1、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 2、项目主要起草人员情况表(附件2、3); 3、标准项目汇总表(附件4); 4、标准文本草案。 (五)各单位要按照附件1至附件4的格式详细填写表格内容,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填写项目建议书要做到内容详实,观点鲜明,数据可靠,分析合理。报送材料要齐全完整,纸制版和电子版必须保持一致。 (六)2016年职业卫生标准计划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26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日期前将纸质材料3份和电子版,报送至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504 邮政编码:100013 联系人:刘艳、董涛 联系电话:010-64463862 010-64463822(带传真) 电子邮件:dongtao504@163.com 附件: 1、标准项目建议书 4、标准项目汇总表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