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技分〔2015〕51号 各有关单位、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成立于2013年,一直以“团结和组织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者,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权益,引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为宗旨,在“自律办会、民主办会、勤俭办会”的原则下,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宣传教育、交流合作、诚信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等工作,在用人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为适应我国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推动分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工作条例(修订)》(中职技分〔2015〕42号)相关要求,现面向全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及相关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征集分会个人会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会条件 个人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高级会员。由分会直接发展或委托各省级安全监管局,分会委员单位、会员单位协助推荐。凡经分会登记注册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均为分会个人会员。 (一)普通会员 凡有加入本会意愿,拥护本会工作条例,热心参加本会工作与活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请成为普通会员。 (二)高级会员 在职业卫生相关专业研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等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可自愿申请成为分会高级会员。原则上主要包括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评审专家等。 二、入会程序 (一)普通会员的入会程序 1.向本会秘书处索取或从本会网站下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普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1)。 2.将填写后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普通会员登记表》、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在单位盖章核准后,一并寄至分会秘书处。 3.由秘书处核准后,向已核准的个人或其所在单位发出入会通知函。 4.申请个人在接到入会通知函的十五天内按规定交纳本年度或本届(每届5年,下同)会费。申请个人缴纳会费后,各有关单位将缴费名单传真至分会秘书处。 5.分会收到个人会费后,邮寄会费发票和会员证书。 (二)高级会员的入会程序 1.向本会秘书处索取或从本会网站下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高级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 2.将填写后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高级会员申请表》、申请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身份证复印件,经所在单位盖章核准后,一并寄至分会秘书处。 3.经秘书处初审后,报请分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授权秘书处向已核准的个人或其所在单位发出入会通知函。 4.申请个人在接到入会通知函的十五天内按规定交纳本年度或本届会费。申请个人缴纳会费后,将缴费回执传真至分会秘书处。 5.分会收到个人会费后,邮寄会费发票和会员证书。 三、个人会员权利 (一)普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优先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能力考核; 2.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登记注册; 3.参加分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等学术活动; 4.获得分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及相关资料; 5.对分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高级会员享有的权利 1.获得分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及相关资料; 2.参加分会组织的专业研究和经验交流等学术活动; 3.遴选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技术评审专家、培训授课老师; 4.对分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个人会员义务 (一)普通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分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分会决议; 2.遵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3.接受分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4.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二)高级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分会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分会决议; 2.遵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行业的行规行约,维护行业利益; 3.接受分会及有关部门的委托,了解、掌握和研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领域专业技术发展动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4.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教材编写、专业技术人员题库建设、大纲修订等工作。 5.参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技术评审工作及相关课题研究。 6.接受分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7.承担分会委托的专项工作; 8.依照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五、会费缴纳 (一)会费标准:个人会员:200元/年。 会员可自愿交纳超过以上基本标准数额的会费。 (二)汇款方式 户 名: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账 号:020000630902640016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惠新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个人会员会费”字样;请于汇款后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传真至本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丽华、马奎 电 话:010-64464618、010-64464202 传 真:010-6446420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九区甲4号安信大厦A203 邮编:100013 附件1: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普通会员登记表 附件2: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高级会员登记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 201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