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月开始,职工举报所在企业出现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就可获得200元以上的奖励;举报的若是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最高可获奖励10000元。举报职工还可优先推荐为全国、省级“安康杯”竞赛优秀个人。 日前,杭州市总工会、杭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杭州市职工举报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明确举报和奖励,以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办法》规定,杭州市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单位工会报告。单位工会应核实,督促整改,并奖励报告人,奖励费用从工会经费中列支。 如果单位没有成立工会组织;对职工举报单位工会不受理的,不及时向企业反映的,或者单位不及时整改治理、整改治理不到位的;有重大劳动安全卫生违法行为等,职工可以写信或写电子邮件(hzghldbh@163.com)、打电话(12351)、走访等形式直接向市总工会实名举报。 《办法》明确举报受理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涉氨粉尘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有害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大型物件、深基坑、高支模等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械、电气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或者不全的;消防安全通道不畅通,消防安全设施配备不到位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运行时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设施、设备)未设置明显的安全卫生警示标志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未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