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用人单位 各市州安监局、甘肃矿区安监局,省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全省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以来,各地积极主动开展摸底调查,做了大量工作,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还有较大出入;二是部分地区调查摸底还未做到“全覆盖”。为切实把各地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摸清楚、查准确,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各市州(矿区)范围内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二、调查的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工作场所地址、所属行业、分性别职工总数、分性别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人数等(见附件2.3.4)。 调查时间:2015年10月25日至11月30日。 三、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方法 各技术服务机构在市州、县区安监局和乡镇(街道)安监站的指导配合下,深入用人单位和乡镇(街道),采用现场摸底调查的方式,对有关数据进行采集、核实、登记、汇总。 四、有关要求 (一)各级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职业卫生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配合人员,加强对调查工作的协调指导,随时调度和掌握调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调查工作中的各类问题,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做好摸底调查工作。 (二)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市州、县区安监部门联系。要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做好摸底调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加强相关摸底调查数据的核准,确保数据的完整、准确和真实。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安监进行报告。 (三)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将各自负责市州(见附件1)调查完成后,于12月15日前,将有关数据汇总表报省安监局。 附件:
2015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