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监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安监局:
按照我省定期通报制度规定,现将第三季度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日常工作情况。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情况:截止9月底,全省累计申报企业总数106394家,累计申报企业数位居全省前列的是:无锡市22955家,南通市10883家,苏州市10351家,泰州市7834家;第三季度新增申报企业9946家,新增企业数位居全省前列的是:无锡市3010家,南通市1363家,徐州市1141家,扬州市908家。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情况:第三季度检查企业总数17814家(次),其中下达执法文书数位居全省前列的是:无锡市3017份,苏州市1216份,扬州市702份,南通市471份;经济处罚总计197.1万元,无锡市、南通市、苏州市、昆山市经济处罚数位居全省前列,分别为108.5万元、32.2万元、15.3万元、14.9万元。 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情况:第三季度,建设项目“三同时”共审核、审查、备案、竣工验收项目671项,“三同时”项目实施数位居全省前列的是:南通市120项、苏州市103项、镇江市61项、徐州市60项。 定期检测、现状评价开展情况:第三季度,新增开展定期检测企业3865家,位居全省前列的是:苏州市1283家,无锡市726家,扬州市373家,常州市295家;新增开展现状评价企业610家,位居全省前列的是:昆山市120家,南京市81家,苏州市76家,南通市61家。 各地还积极推动了职业健康监护和培训等工作,第三季度,新增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企业数4677家;新增岗中职业健康检查劳动者23万余人;新增参加培训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总计7.8万人;累计培训劳动者528万人(次)。 从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卫生监管统计系统看,多数地区已经组织企业开展2015年度的统计填报工作,截止9月底,盐城市、常州市统计企业数量较多,分别为446家、244家。 (二)阶段工作特点。 8月26日至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九部门督查组对我省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抽查了无锡市、镇江市,听取了两市《规划》实施情况汇报,现场检查了4家已申报企业和2家技术服务机构;督查组对我省《规划》实施总体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全省集中开展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各地按照省局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分析辖区水泥制造、皮革箱包制鞋、电子产品制造等八大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按照序时进度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根据工作安排,省局还组织专家对全省部分地区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企业进行了现场调研检测,共检测了不同规模的铸造冶炼企业22家、船舶修造企业10家,通过现场检测调研,对这两个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和职业卫生管理现状有了初步了解,为下一步开展针对性治理提供了依据。 二、存在不足和问题 第三季度,各地继续稳步推进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但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的地区对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仍不够重视。有的地区没有将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统筹推进,重安全监管轻职业卫生监管现象较为明显。二是监管工作不严、不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地区对职业卫生监管日常工作推进的思路不清、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甚至存在观望等待思想,极少数地区一些工作指标与同类地区相比长期落后,有的地区2015年度的职业卫生统计工作尚未启动;对企业执法检查尺度不严,有的地区长期没有对违法企业进行经济处罚;有的地区对季度统计报表的审核把关不严,数据不实,甚至有的自相矛盾、明显错误,有的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限报送季度统计报表。三是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亟待提高。在企业面广量大、监管压力日益加大的形势下,部分监管人员在统筹推进工作、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解决信访调查事项等方面显得办法不多、措施不力。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第四季度是全年各项工作的收官之季,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突出问题导向,统筹推进,确保完成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第四季度是落实全年监管工作的关键时期。当前,一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经济效益下滑,企业管理人员、劳动者情绪不稳,职业卫生监管的源头性、基础性不确定因素增加,职业卫生投入、管理制度、健康监护、检测评价等责任不落实现象突出,一些地区发生劳动者上访甚至诉讼的案例。各地要以杜绝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为红线,切实增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看好盯牢辖区有投诉举报、职业病危害严重、易发生职业病危害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继续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二)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年度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目标。各地要对照年初工作部署,逐项梳理各项监管工作落实情况,对没有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任务的,要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当前,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职业病危害防治专项行动落实。各地要按照苏安监〔2015〕180号通知要求,抓住列入专项治理的企业,突出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结合行业特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整治措施,消除职业病危害隐患,要加强对过去治理基本达到要求的企业的督查抽查,防止“死灰复燃”,对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到位。省局将在11月份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市际互查。二是进一步完善摸底调查数据信息。进一步完善核实用人单位摸底调查基本信息,弄清家底,坐实相关数据,认真梳理出本地区监管的重点行业企业,为下一步实施重点监管提供依据。三是严格落实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季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是省局今年实施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地要高度重视,要在报送数据的真实性上下功夫,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实、比对,杜绝数据失实、前后矛盾等问题,确保数据不实不上报。 年关将至,各地要按照苏安监〔2015〕106号文件要求,按时将《职业卫生监管日常工作情况季度统计表》汇总成年度报表和《职业卫生监管其他工作情况年度统计表》一并报送;要认真回顾总结本地区今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特别是工作经验和亮点;要及早谋划明年职业卫生监管工作。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