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规定,经评审,拟批准浙江杭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浙江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请本人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附相关材料。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 电话及传真:0571-87058194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