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等17部法律将修改:取消环评资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等10项行政许可事项: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设定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设定了建设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设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劳动法第十五条设定了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审批; 劳动法第六十九条设定了行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设立审批;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也涉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电力法第二十五规定设定了供电营业许可;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四条设定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高等教育法第十七条设定了高等学校修业年限调整审批; 港口法第二十五条设定了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一条设定了非居民企业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