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省安监局负责印发中央在浙企业及省属企业的《规定》挂图。 二、按照企业属地监管原则,各市(县、区)安监局负责印发本辖区内企业的《规定》挂图。 三、《规定》挂图务必在4月底前分级发放至辖区内企业,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四、各市安监局要对《规定》挂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省局将适时进行抽查。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