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4 17:15| 发布者: zyaqwsw| 查看: 1032| 评论: 0
河南省安全监管局行政处罚公示
【大 中 小】发布人:李清诚 来源:执法监察总队 时间:2018-01-18 14:42:55 浏览 320 人次
被处罚人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7587414861
案件名称
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未按规定从事安全评价违法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安监罚[2018] 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18年1月10日
处罚结果
给予警告,暂停烟花爆竹制造业安全评价资质半年,并处罚款柒万元整(¥70000.00)
处罚事由
当事人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在为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实施安全评价中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安全评价人员不到现场实地勘察即开展评价活动。二是安全评价报告部分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三是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主要证据为: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封市通许“1.14”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豫政文〔2017〕89号);2.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出具的杨存堂、闫燕、包春红三位评价组人员未参与通安公司验收评价现场勘查的“情况说明”;3.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提供的通许县通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生产项目安全验收评价“安全评价项目实施流程清单”;4.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提供的《关于当时参与评价报告工作人员专业说明》;5.北京国泰民康安全技术中心王红梅、陈秀智、刘权辉的《询问笔录》; 以上行为违反了《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第二十三条“安全评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从事安全评价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九)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活动”、第二十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安全评价活动,客观、如实地反映所评价的安全事项,并对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记录、被评价对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及时归档,妥善保管。技术负责人和进程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加强安全评价活动全过程管理”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安全评价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资质半年,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理:(一)从业人员不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的、(二)安全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疏漏,但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八)内部管理混乱,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未有效实施的”的规定。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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