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发放时间一览(全) 全国各地已陆续进入高温季节。广州市气象台在5月31日发布了今年首个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最高气温达33.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在2012年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高温补贴标准也因地而异,具体由各省根据实际确定。 对于这个炎热的夏天,无论是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还是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都有权利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下面,大家跟着会计网小编一起来了解2016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发放情况吧!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