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技分〔2016〕44号 关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评价能力验证结果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2016年4月至2016年8月,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组织开展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能力验证工作。参加本次评价能力验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计111家,其中,甲级机构80家(河北省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湖北省职业安全健康监督检测检验中心、新疆玖安职业卫生评价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等5家甲级机构未参加),乙级机构31家,其他机构1家。 本次选取了“焦化工行业”作为评价能力验证项目。各参加单位按照报告编制要求完成并报送了评价报告和有关过程材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家委员会组织制定了评判标准,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评审专家按照评判标准对评价主报告、资料性附件和相关过程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类,其中,优秀27家,占24.3 %;良好26家,占23.4%;基本合格49家,占44.2%;不合格9家,占8.1%。 本次评价能力验证将列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组织的年度甲级机构行业综合测评考核范围;验证结果为“良好”以上的机构,将在甲级资质“化工、石化及医药”业务范围认可中优先认可,在甲级资质“化工、石化及医药”业务范围延续考核中免于考核。 附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分会 2016年9月19日 抄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健康司 附件1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能力验证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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