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一企业因未参加安全培训被处罚。 近日,云阳县安监局为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根据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组织全县存在职业危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培训统一安排食宿,并且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但是云阳县源福石材有限公司 在收到培训通知书后,相关人员未按要求参加培训。事后,云阳县安监局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给予云阳县源福石材有限公司罚款五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约谈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同时将处罚情况通过QQ群通报到所有企业,起到了很好的惩戒 和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