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青海西宁的网民“安全守护者”(手机尾号1188)说:
总理您好!我是一名安全评价及管理人员,在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奋斗了20年。今年四月份参加了湖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国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盖章核发的一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在我准备从业的时候被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告知,说人社部下发的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无效,不予认可!协会为何要对从事安全评价师工作设置从业障碍?我们这些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从事安全评价工作怎么就这么难?人社部和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到底哪个是合法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期盼总理回复,并能够解决。
来自山东潍坊的网民“璐铭”(手机尾号5001)说:总理您好,今年我在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考取了安全评价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现在在中国安全生产协会进行注册,协会说证书无效,难道我们从事这个行业就只能在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开设的培训里面考试?请总理百忙之余关注一下我们的问题。谢谢总理!
应急管理部回复(全文):
安全评价师工作的核心是风险辨识和管控,其技术能力直接决定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情况,一旦未能准确地找出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而导致发生事故,除带来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安全评价师本人和相关人员也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08年,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强社会化管理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安全评价行业自律管理体系,促进安全评价师和用人单位诚实守信地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更好地接受政府、企业和社会的监督,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在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持下建立了行业自律性质的安全评价师行业注册管理制度,确定了注册条件、注册程序、从业行为、注册公开、自律监督等要求,安全评价师与用人单位订劳动合同后,根据需要,自主自愿决定是否办理注册,属会员自愿行为。是否在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平台注册是不具有强制性,不影响安全评价师的从业就业。
各地组织评价师的考试及内容与中国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的考试不同,省级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评价师证书有效性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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