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8月26日(星期五)10:00
地点:自治区卫生健康委3楼新闻发布厅 出席人员: 莫国乾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处长 王志忠 自治区总工会二级巡视员、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长 钟新峰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 景 军 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黄兆勇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卢昀春 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副院长 主持人: 覃素媛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 覃素媛: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会将重点介绍广西职业健康工作进展与成效。这也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奋进新征程•健康广西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 出席本次发布会的嘉宾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处长莫国乾先生,自治区总工会二级巡视员、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王志忠先生,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处长钟新峰先生,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景军先生,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黄兆勇先生,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副院长卢昀春女士。我是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处处长、新闻发言人覃素媛。 首先,请莫国乾先生介绍我区职业健康工作相关情况。 莫国乾: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和媒体朋友们见面,借此机会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广西职业健康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职业健康工作是预防控制工作场所有毒有害危害因素,改善劳动条件,防治职业病和职业相关疾病,保护劳动者健康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健康工作的决策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大职业健康工作力度,职业健康事业稳步发展,职业病防治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我区印发了《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压实政府、部门、企业、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四方责任;制定职业病防治“十三五”、“十四五”规划,有序推进职业病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先后启动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提升、尘肺病康复站(点)、核辐射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等项目工程;调整完善职业病防治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完善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印发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许可等管理办法和规范;整合职业健康管理、监督执法、协管等监管职责,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 二是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我区先后在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加工、水泥行业、汽车制造、铅蓄电池生产等19个行业领域开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和“回头看”行动,累计治理企业4000多家,治理后企业的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工作场所粉尘、化学毒物、噪声等主要危害因素得到初步控制,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2019-2020年期间,全区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进行粉尘危害源头治理,基本摸清我区现存的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生存保障情况,对现存的2606名职业性尘肺病患者进行救治救助;监督整治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的1962家企业,实现“摸清底数,加强预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工作目标。2020年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行动,调查9426家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业企业,摸清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三是技术服务和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我区不断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制定职业健康领域证照分离等系列改革措施,优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审批程序,取消技术服务的地域、等级限制,提升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市场活力。全区现有职业卫生和放射技术服务机构39家,较2019年机构改革前增长47%,基本满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技术服务的需要,形成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职业病诊断、治疗康复相结合的技术支撑网络,初步建成“设区市能诊断,县(区、市)能体检,乡(镇、街道)有康复站,村(社区)有康复点”的技术支撑体系。全区现有职业病防治院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8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68家,机构数量分别比“十二五”末增加了33%、350%、310%;建成尘肺病康复站9家、康复点49个,基本覆盖有尘肺病100人以上的乡镇和10人以上的村居,可为辖区尘肺病患者提供免费康复治疗服务。 四是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不断加强。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9年以来,每年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持续开展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工作,将全部职业病病种纳入职业病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初步建立风险监测、精准监管、及时整改、持续改进的风险监测评估机制。监测项目启动以来,已覆盖全区95%以上的县(市、区),对121万劳动者开展了职业健康检查,9365家企业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主动监测,1760家医疗机构进行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和放射工作防护检测,300多家非医疗机构开展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每年为企业节约监测资金6000万元以上,有力保障劳动者和社会公众的健康权益。 五是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全面开展。把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列入健康广西行动范围,加强职工心理健康、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等工作相关疾病的预防管理。开展工伤保险扩面行动,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工伤保险法定人群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将职业病防治工作列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要事项,组织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创建、争做“职业健康达人”、“安康杯”评选等系列活动,在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健康文化氛围,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 近年来,我区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十三五”期间新报告职业病470例,较“十二五”期间下降51.6%。急性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砷化氢中毒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发病人数较“十二五”同期下降85.7%,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发病人数较“十二五”下降77.8%。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不断落实,1.7万余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申报数量年增长率达30%以上;重点领域监管企业的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100%,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99.1%,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7.9%,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为99.8%、99.8%和98.8%。职业健康工作各项核心指标均比“十二五”期间有显著增长。 下面,我和我的同事愿意就广西职业健康工作有关问题回答大家提问。谢谢! 覃素媛: 感谢莫国乾先生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 广西广播电视台记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7部门印发了《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请问:规划对“十四五”期间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有哪些考虑?在职业病防治理念方面有哪些变化? 莫国乾: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3月,我委联合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联合制定《广西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标是到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不断改善,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尘肺病、噪声聋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规划》提出了“构建防治责任体系、建立源头治理体系、强化监督执法体系、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救治救助体系、构建信息化网络体系、强化科技创新体系、构建社会共治体系”等8个体系建设,设置了职业病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稳步提升等10项具体指标,制定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动等7个专栏。整体上看,《规划》结合我区职业病防治实际情况,重在强弱项、补短板,突出责任体系建设、防治技术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目标任务。提出这些目标任务主要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突出一个中心。《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兼顾两个重点。《规划》统筹兼顾了传统职业病防控和新型职业病危害预防的关系,按照实施健康广西战略的要求,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健康为中心,不仅关注像尘肺病、职业中毒、噪声聋等传统的职业病防治,同时也要关注工作压力、心理健康等问题,以及肌肉骨骼系统疾病等工作相关疾病的预防,不仅要关注一线的“蓝领”职工,同时也要关注“白领”职工。三是强化三个环节。《规划》强化了职业病防治的预防、治疗和保障三个重要环节,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增强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职业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要落实四方责任。就是要落实好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劳动者个人防护责任。特别要落实好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各项义务。 谢谢! 央广网记者: 我们注意到,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可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请问:工伤保险如何保障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 钟新峰: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是负责参保的患职业病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通过以下途径保障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参保方面。职工(含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二是工伤认定方面。职工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亲属、工会组织在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是待遇方面。患职业病职工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已参保的用人单位,其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分别支付;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其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 近年来,为预防和减少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职工职业病的发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工伤预防三年专项行动,力争全区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职工应保尽保。我们还及时将符合工伤医疗诊疗规范的职业病治疗技术和手段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将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职业病用药充分用于患职业病工伤职工治疗,切实加强患职业病工伤职工的医疗救治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谢谢! 中新社记者: 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中,做好职工职业健康工作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职业病防治工作,是职业健康工作的内容之一。请介绍一下工会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情况? 王志忠: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以下简称“产改”)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改革。在推进产改工作中,权益维护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包括职工的职业健康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在第四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中,也有工会职责相关内容。 近年来,我区各级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推进产改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会监督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参与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利用工会宣传阵地和借助各类工会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宣传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维权知识,引导广大职工不断提高做好自身职业病防治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持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康杯”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作用,每年坚持组织开展 “安康杯”竞赛活动,发挥企事业单位工会的监督作用,把预防职业病列入了竞赛内容,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安全健康意识和技能素质。据统计,2020年以来,全区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企事业单位11.7万多家,参赛职工550.9万人次。 三是开展职工健康体检。自治区总工会充分利用下属疗养院现有资源,通过派出医护人员队伍携带体检设备,深入到矿区、粉尘企业、有毒有害企业,每年免费为职工(农民工)开展义诊和职业病健康体检活动,做好职业病防范工作,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疑似病例的情况,及时向所在单位反馈,由基层工会督促所在单位做好诊断等后续工作。2016年以来,全区各级工会共投入专项资金4742万元(其中,自治区总工会本级投入3153万元),共为12.21万名一线职工、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健康体检。 四是有序推进职工全员疗休养制度。2019年,自治区总工会联合其他五家区直单位,报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出台了《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工发〔2019〕32号),在全区实施职工全员疗休养制度,明确了在岗在职人员每三年可参加一次疗休养,实现了职工“三休”权利(即休息、休养、休假);职工通过参加疗休养,能够缓解压力,恢复和增进身心健康,减少和防范职业病的发生。此项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全国总工会有关领导的肯定,同时,也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欢迎和好评。 五是扩展服务对象和内容。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西时作出的关于维护好卡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配送员等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指示精神,自治区总工会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其他需要服务的户外劳动者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切实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服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规范服务站点建设,更好地为广大户外职工服务,减少和防范户外职工职业病发生。截至目前,全区各级工会共投入专项资金3470万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814个,覆盖户外劳动者约97.2万人。 谢谢! 广西日报记者: 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是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手段。请问,近年来,广西在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谢谢。 景军: 谢谢您的提问。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是推进职业健康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督促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赋予的法律职责,通过强化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执法、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等行动,有力地保障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一、强化体系建设 一是完善机构人员保障。自2018年承接职业健康监管职能以来,我们迅速理顺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14个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均设有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科,有专兼职职业健康监督执法人员403人。二是不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列入乡镇协管,充分利用4000余人的乡镇监督协管员队伍,夯实基层网点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全区职业卫生监督员培训率达100%。在河池市设立了自治区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实训基地,促进我区卫生健康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二、加大监管力度 我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矿山、非煤矿山、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执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等行动。自2019年以来,共对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监督检查22295次,重点行业企业监督检查率100%,查处职业健康违法案件1745起,有力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三、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行动 以发现问题为导向,采取双随机监督和专项检查行动等多种方式,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2019年以来,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40家次,抽查报告410份;监督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95家次,抽查报告2000多份;监督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36家次,监督覆盖率均达100%。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提出整改意见,出具监督意见书,严格督促整改落实。 通过以上监管措施,职业健康监管成效明显,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不断落实,1.7万余家企业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申报,申报数量年增长率达30%以上;重点领域监管企业的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率达100%,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99.1%,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97.9%,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接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率分别为99.8%、99.8%和98.8%。监管企业的作业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谢谢! 广西云记者: 现在人们到医院看病,经常需要拍X光片或者做CT等放射性检查,同时,医院里有很多从事这种放射工作的医务人员。我们关注到,为保障患者和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我区开展了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专项行动,这项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如何?从监测结果来看,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工作场所是否安全? 黄兆勇: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为确保放射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疗机构购进放射诊疗设备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规定,设备获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发放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后,才能用于临床诊断或治疗。对使用中的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场所,医院每年要委托有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进行一次状态检测,同时,医院还要自主对放射诊疗设备开展稳定性检测,确保设备和场所安全。 除对放射诊疗设备进行检测外,放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接受放射诊疗的患者,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这样就能最大程度避免辐射对自身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国家的工作部署,我区自2014年起开展医疗机构医用辐射防护监测专项行动,内容包括:①放射诊疗机构基本情况调查;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诊疗频度调查;③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监测;④放射诊断患者剂量调查;⑤放射治疗设备输出剂量核查。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开展监测风险评估,确保放射诊疗设备安全运行和工作场所符合防护要求。从2014年到2021年,我区放射诊疗设备性能监测抽检的初检合格率从76.1%提高到95.6%,复检合格率从94.8%提高到100%,放射工作场所防护监测抽检合格率每年均维持在99.5%以上,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全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从目前监测结果来看,我区的放射诊疗设备及其工作场所是安全可控的。 谢谢! 人民网记者: 据了解,目前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是尘肺病,请问我区的情况如何?尘肺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预防、治疗尘肺病? 卢昀春:
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区和全国的情况一样,最严重的职业病都是尘肺病。尘肺病是一种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在矿山、建材、水泥、冶炼、制造等行业工作的劳动者,长期吸入各种生产性粉尘,如果防护不当,就有可能发生。我区尘肺病病例约占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以上,从上世纪70年代至2022年6月30日,我区累计报告职业病9320例,其中尘肺病8805例,目前存活2606例。 尘肺病发生的原因是工作场所生产性粉尘浓度超标,超标的粉尘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劳动者长期吸入过量粉尘导致尘肺病。 尘肺病预防的关键在于最大程度防止粉尘的吸入。 一是控制粉尘浓度。企业通过工程技术措施消除粉尘或降低粉尘浓度,是控制粉尘最根本的措施。企业要不断改进落后的工艺流程,积极使用无尘或少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粉尘工作环境要采用湿式作业,防止粉尘飞扬,降低环境粉尘浓度。对不能采取湿式作业的粉尘工作环境,进行密闭、抽风、除尘,抽出的空气经过除尘处理后再排入大气,防止粉尘外逸。 二是采取个体防护措施。个人防护是防止粉尘进入劳动者呼吸系统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技术防尘措施的必要补充。在作业现场、降尘措施难以使粉尘浓度降至国家标准要求的水平时,劳动者必须使用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安全帽、防尘衣、防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减少粉尘吸入。 三是进行健康监护。对从事粉尘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就业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接尘工龄较长的劳动者还要做离岗后的随访检查,及时发现肺部改变,采取干预措施,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早期尘肺病多无明显症状,随着病情的进展,患者会出现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等呼吸系统症状。自治区工人医院是三级甲等职业病专科医院,在尘肺病治疗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比如:通过科学采用大容量肺灌洗等技术治疗尘肺病患者,针对尘肺病患者并发症、合并症进行综合治疗,对尘肺病患者实施系统、全面、持续的心肺康复治疗,改善其身体及心理状况,多年来治疗了大量的尘肺病患者,有效延缓了尘肺病患者病情发展,提高了患者的生存质量。 谢谢! 覃素媛: 感谢卢昀春女士的回答,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到此结束。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请会后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宣传处沟通采访。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围绕“奋进新征程•健康广西这十年”举办系列新闻发布会,欢迎大家继续关注。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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