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花钱了事,没想到终究还是逃不掉处罚,我以后一定踏踏实实地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近日,在收到县卫生监督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当事人悔不当初。 原来,卫生监督所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东陈乡某矿山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对此,执法人员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用人单位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但在复查当日,当事人谎称已落实整改,并提供了一份未曾拆封的顺丰快递文件袋,告知执法人员这是他花费5000元委托第三方机构做的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台账。 当场拆封后,执法人员发现内有6份纸质资料,其中一份封面标记有“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卫生档案三”字样,内附年度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培训教材、考试试卷等,然而一览表中的实施日期、签到表以及考试试卷均为空白。面对“空白”的培训资料,当事人只得承认未开展培训的事实。 最终,该矿山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受到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县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提醒,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更是防治职业病的关键,用人单位千万不要偷懒,一定要按规定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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