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氯乙酸
三氯乙酸(Trichloroacetic acid)

三氯乙酸Trichloroacetic acid

CAS No.76-03-9

CCl3COOH

RTECS No.AJ7875000

异名和商品名:三氯醋酸,TCATrichloroethanoic acid

DOT ID和指南号:1839 153(固体);

2564 153(溶液)

接触限值:

NIOSH RELTWA 1ppm7mg/m3

OSHA PEL:无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1ppm=6.68mg/m3

理化性质:无色至白色晶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

分子量:163.4

沸点:388°F

熔点:136°F

溶解度:与水互溶

蒸气压(124°F):1mmHg

电离电位:未知

 

比重:1.62

闪点:不适用

爆炸上限:不适用

爆炸下限:不适用

 

不可燃固体。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湿气,铁,锌,铝,强氧化剂。[注:加热分解生成光气和氯化氢。对金属具有腐蚀性。]

测量方法:OSHA PV2017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服,防止皮肤直接接触。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当皮肤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清洗污染的皮肤。

l 脱除:如果工作服被弄湿或受到了明显的污染,应该立即脱除并妥善处置。

l 更换: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应当将可能受到污染的工作服更换成无污染的衣服。

l 配备:在劳动者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无论是否需要使用眼部防护用品,都应配备眼冲洗设备。在紧靠有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快速冲淋身体的设备以应急使用。[注:这些设备应能够提供足量水或流动水,以将可能接触的身体任何部位上的该化学物质除去。实际配备适宜的快速冲淋设备取决于工作场所的具体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及时进行大流量淋浴,而其他情况下只需要用一个水槽或软管供水就足够了。]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该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立即用水冲洗污染皮肤。如果该化学物渗透进衣服,要迅速将衣服脱除,用水冲洗污染皮肤,并迅速就医。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无。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皮肤、鼻、咽喉、呼吸系统刺激;咳嗽,呼吸困难,迟发性肺水肿;眼睛、皮肤灼伤;皮炎,流涎,呕吐,腹泻。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胃肠道。

 
     职业安全卫生网    职业卫生论坛 返回系统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