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二醇甲醚
丙二醇甲醚(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丙二醇甲醚Propylene glycol monomethyl ether

CAS No.107-98-2

CH3OCH2CHOHCH3

RTECS No.UB7700000

异名和商品名:丙二醇单甲醚;1-甲氧基-2-丙醇;Dowtherm® 2091-Methoxy-2-hydroxypropane1-Methoxy-2-propanol2-Methoxy-1-methylethanolPropylene glycol methyl ether

DOT ID和指南号:

接触限值:

NIOSH RELTWA 100 ppm 360 mg/m3 ST 150 ppm 540 mg/m3

OSHA PEL:无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1 ppm = 3.69 mg/m3

理化性质:透明无色液体,具有淡淡的醚样气味。

分子量:90.1

沸点:248°F

凝固点:-139°F (开始呈玻璃状)

溶解度:与水互溶

蒸气压(77°F):12 mmHg

电离电位:未知

 

比重:0.96

闪点:97°F

爆炸上限(计算值)13.8%

爆炸下限(计算值.)1.6%

 

ⅠC类易燃液体——闪点等于或高于73且低于100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氧化剂,强酸。[注:吸湿。长期储存时可缓慢形成反应性过氧化物。]

测量方法:NIOSH 2554OSHA 99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对于个体皮肤防护装备的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对于清洗皮肤上的污染物没有其他特殊的建议(包括立即清洗和班后清洗)。

l 脱除:如果工作服被可燃性物质(即闪点低于100℉的液体)浸湿,应当立即脱除并妥善处置,以防着火。

l 更换:对于班后的衣服的更换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该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用水冲洗污染皮肤。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无。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皮肤、鼻、咽喉刺激;头痛,恶心,眩晕,嗜睡,共济失调;呕吐,腹泻。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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