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氯乙烷
五氯乙烷(Pentachloroethane)

五氯乙烷Pentachloroethane

CAS No.76-01-7

CHCl2CCl3

RTECS No.KI6300000

异名和商品名:Ethane pentachloridePentalin

DOT ID和指南号:1669 151

接触限值:NIOSH REL:在工作场所小心处理。见附录C (氯乙烷)

OSHA PEL:无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

理化性质:无色液体,具有略甜的氯仿样气味。

分子量:202.3

沸点:322°F

凝固点:-20°F

溶解度:0.05%

蒸气压:3 mmHg

电离电位:11.28 eV

 

比重:1.68

闪点:未知

爆炸上限:未知

爆炸下限:未知

 

可燃液体。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钠-钾合金 +溴仿),碱,金属,水。[注:水解生成二氯乙酸,与碱和金属反应生成自发性爆炸物氯乙炔。]

测量方法:NIOSH 2517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服,防止皮肤直接接触。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当皮肤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清洗污染的皮肤。

l 脱除:如果工作服被弄湿或受到了明显的污染,应该立即脱除并妥善处置。

l 更换:对于班后的衣服的更换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配备:在劳动者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无论是否需要使用眼部防护用品,都应配备眼冲洗设备。在紧靠有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快速冲淋身体的设备以应急使用。[注:这些设备应能够提供足量水或流动水,以将可能接触的身体任何部位上的该化学物质除去。实际配备适宜的快速冲淋设备取决于工作场所的具体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及时进行大流量淋浴,而其他情况下只需要用一个水槽或软管供水就足够了。]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水冲洗污染皮肤。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无。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动物:眼睛、皮肤刺激;乏力,坐立不安,呼吸不规则,肌肉运动失调;肝、肾、肺改变。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肝,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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