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油
煤油(Kerosene)

煤油Kerosene

CAS No.8008-20-6

 

RTECS No.

OA5500000

 

异名和商品名:燃油一号,Fuel Oil No. 1Range oil [注:精炼的石油溶剂(主要是C9-C16)常见的是25%直链烃\11%支链、15%单环烃、12%双环烃、1%三环烃、1%单核芳烃和5%双核芳烃的混合物。]

DOT ID和指南号:

1223

128

 

接触限值:

NIOSH RELTWA 100 mg/m3

OSHA PEL:无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

理化性质:无色至微黄色,油状液体,具有强烈的特异气味。

分子量:170 (约)

沸点:347-617°F

凝固点:-50°F

溶解度:不溶

蒸气压(100°F):5 mmHg

电离电位:未知

 

比重:0.81

闪点:100-162°F

爆炸上限:5%

爆炸下限:0.7%

 

类可燃液体——闪点等于或高于100且低于140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强氧化剂。

测量方法:NIOSH

1550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服,防止皮肤直接接触。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当皮肤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清洗污染的皮肤。

l 脱除:如果工作服被弄湿或受到了明显的污染,应该立即脱除并妥善处置。

l 更换:对于班后的衣服的更换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配备:在紧靠有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快速冲淋身体的设备以应急使用。[注:这些设备应能够提供足量水或流动水,以将可能接触的身体任何部位上的该化学物质除去。实际配备适宜的快速冲淋设备取决于工作场所的具体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及时进行大流量淋浴,而其他情况下只需要用一个水槽或软管供水就足够了。]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该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要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污染的皮肤。如果该化学物渗透进衣服,立即将衣服脱除,并用水清洗皮肤。如果清洗后刺激持续存在,应就医。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NIOSH

~1000 mg/m3

l CcrOv:任何空气过滤式半面罩呼吸器,配防有机蒸气的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10

l Sa:任何供气式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10

~2500 mg/m3

l Sa:Cf:任何连续供气式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25

l PaprOv:任何动力送风空气过滤式呼吸器,配有机蒸气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25

~5000 mg/m3

l Ccr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配有机蒸气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50

l Gm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配下颌式、前置式或背置式有机蒸气滤毒罐。指定防护因数=50

l PaprTOv:任何动力送风空气过滤式呼吸器,配密合型面罩和有机蒸气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50

l ScbaF:任何携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50

l SaF:任何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50

§:应急抢险,或准备进入浓度未知环境,或进入IDLH环境:

l ScbaF:Pd,Pp: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携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10,000

l SaF:Pd,Pp:Ascba: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配压力需气式或正压携气式辅助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10,000

逃生:

l Gm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配下颌式、前置式或背置式有机蒸气滤毒罐。指定防护因数=50

l ScbaE:任何适合逃生的携气式呼吸器。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皮肤、鼻、咽喉刺激;胸部烧灼感;头痛,恶心,乏力,烦躁,共济失调,意识模糊,嗜睡;呕吐,腹泻;皮炎;化学性肺炎(吸入液体)。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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