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醇腈
乙醇腈(Glycolonitrile)

乙醇腈Glycolonitrile

CAS No.107-16-4

HOCH2CN

RTECS No.AM0350000

异名和商品名:羟基乙腈,甲醛氰醇,氰基甲醇,CyanomethanolFormaldehyde cyanohydrinGlycolic nitrileGlyconitrileHydroxyacetonitrile

DOT ID和指南号:

接触限值:

NIOSH RELC 2ppm5mg/m3[15min]

OSHA PEL:无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1ppm=2.34mg/m3

理化性质:无色,无气味,油状液体。[注:在体内形成氰化物。]

分子量:57.1

沸点:361°F(分解)

凝固点:<-98°F

溶解度:可溶

蒸气压(145°F):1mmHg

电离电位:未知

 

比重(66°F):1.10

闪点:未知

爆炸上限:未知

爆炸下限:未知

 

可燃液体。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痕量碱(促进强烈聚合)。

测量方法: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服,防止皮肤直接接触。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当皮肤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清洗污染的皮肤。

l 脱除:如果工作服被弄湿或受到了明显的污染,应该立即脱除并妥善处置。

l 更换:在离开工作场所前应当将可能受到污染的工作服更换成无污染的衣服。

l 配备:在劳动者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作业场所,无论是否需要使用眼部防护用品,都应配备眼冲洗设备。在紧靠有可能接触化学物质的工作场所,应配备快速冲淋身体的设备以应急使用。[注:这些设备应能够提供足量水或流动水,以将可能接触的身体任何部位上的该化学物质除去。实际配备适宜的快速冲淋设备取决于工作场所的具体条件。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及时进行大流量淋浴,而其他情况下只需要用一个水槽或软管供水就足够了。]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该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立即用水冲洗污染皮肤。如果该化学物渗透进衣服,立即将衣服脱除,用水冲洗皮肤。若清洗后出现症状,要立即就医。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NIOSH

20ppm

l Sa:任何供气式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10

50ppm

l Sa:Cf:任何连续供气式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25

100ppm

l ScbaF:任何携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50

l SaF:任何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50

250ppm

l SaF:Pd,Pp: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2,000

§:应急抢险,或准备进入浓度未知环境,或进入IDLH环境:

l ScbaF:Pd,Pp: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携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10,000

l SaF:Pd,Pp:Ascba: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配压力需气式或正压携气式辅助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10,000

逃生:

l Gm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配下颌式、前置式或背置式有机蒸气滤毒罐。指定防护因数=50

l ScbaE:任何适合逃生的携气式呼吸器。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皮肤吸收,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皮肤、呼吸系统刺激;头痛,头晕,乏力,意识模糊,抽搐;呼吸困难;腹痛,恶心,呕吐。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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