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三醇(雾)
丙三醇(雾)[Glycerin(mist)]

丙三醇(雾)[Glycerin(mist)]

CAS No.56-81-5

HOCH2CH(OH)CH2OH

RTECS No.MA8050000

异名和商品名:甘油;1,2,3-丙三醇;Glycerin(anhydrous)GlycerolGlycyl alcohol1,2,3-PropanetriolTrihydroxypropane

DOT ID和指南号:

接触限值:

NIOSH REL见附录D

OSHA PELTWA 15mg/m3(总颗粒物)  TWA 5mg/m3(呼吸性颗粒物)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

理化性质:透明的无色无气味糖浆样液体或固体(64°F以下).[注:在64°F以上固体变成液体,但液体变成固体时的温度要低得多。]

分子量:92.1

沸点:554°F(分解)

熔点:64°F

溶解度:与水互溶

蒸气压(122°F):0.003mmHg

电离电位:未知

 

比重:1.26

闪点:320°F

爆炸上限:未知

爆炸下限:未知

 

IIIB类可燃液体——闪点等于或高于200°F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强氧化剂(如.,三氧化铬,氯酸钾,高锰酸钾)。[注:吸湿。]

测量方法:NIOSH 05000600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对于个体皮肤防护装备的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眼睛:对眼部防护的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清洗皮肤:对于清洗皮肤上的污染物没有其他特殊的建议(包括立即清洗和班后清洗)。

l 脱除:对于脱除被污染或被弄湿的工作服的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更换:对于班后的衣服的更换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该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用水冲洗污染皮肤。如存在皮肤刺激症状,应就医。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通常不需要采取其他措施。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无。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皮肤、呼吸系统刺激;头痛,恶心,呕吐;肾损伤。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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