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氟乙基乙烯醚
三氟乙基乙烯醚(Fluoroxene)

三氟乙基乙烯醚Fluoroxene

CAS No.406-90-6

CF3CH2OCH=CH2

RTECS No.KO4250000

异名和商品名:2,2,2-三氟乙氧乙烯,2,2,2-Trifluoroethoxyethene2,2,2-Trifluoroethyl vinyl ether

DOT ID和指南号:

接触限值:

NIOSH REL*C 2ppm10.3mg/m3 [60min]  [*注:REL适用于接触废弃的麻醉性气体。]

OSHA PEL:无

IDLHN.D.

浓度换算系数:1ppm=5.16mg/m3

理化性质:液体。[吸入麻醉剂][注:109°F以上为气体。]

分子量:126.1

沸点:109°F

凝固点:未知

溶解度:未知

蒸气压:286mmHg

电离电位:未知

 

比重:1.14

闪点:未知

爆炸上限:未知

爆炸下限:未知

 

可燃液体。[潜在爆炸物!]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未见报道。

测量方法: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对于个体皮肤防护装备的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对于清洗皮肤上的污染物没有其他特殊的建议(包括立即清洗和班后清洗)。

l 脱除:对于脱除被污染或被弄湿的工作服的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l 更换:对于班后的衣服的更换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水冲洗污染皮肤。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无。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刺激;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痛觉丧失,无知觉,抽搐,呼吸抑制。

靶器官:眼睛,中枢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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