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丁醇
正丁醇(n-Butyl alcohol)

正丁醇n-Butyl alcohol

CAS No.71-36-3

 

CH3CH2CH2CH2OH

RTECS No.EO1400000

 

异名和商品名:1-丁醇,1-Butanoln-ButanolButyl alcohol1-Hydroxybutanen-Propyl carbinol

DOT ID和指南号:

1120 129

 

接触限值:

NIOSH RELC 50ppm150mg/m3[]

 

OSHA PELTWA 100ppm300mg/m3

 

IDLH1400ppm[10%爆炸下限]

浓度换算系数:1ppm=3.03mg/m3

 

理化性质:无色液体,具有强烈的醇的气味。

 

分子量:74.1

沸点:243°F

凝固点:-129°F

溶解度:9%

 

蒸气压:6mmHg

电离电位:10.04eV

 

比重:0.81

 

闪点:84°F

爆炸上限:11.2%

爆炸下限:1.4%

 

 

ⅠC类易燃液体——闪点等于或高于73且低于100

 

不相容性和反应性:强氧化剂,强无机酸,碱金属,卤素。

 

测量方法:NIOSH 14011405OSHA 7

 

个人防护和卫生设施:

l 皮肤: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服,防止皮肤直接接触。

l 眼睛:佩戴合适的眼部防护用品,防止眼睛直接接触。

l 清洗皮肤:当皮肤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清洗污染的皮肤。

l 脱除:如果工作服被可燃性物质(即闪点低于100℉的液体)浸湿,应当立即脱除并妥善处置,以防着火。

l 更换:对于班后的衣服的更换需要没有特殊建议。

急救:

l 眼睛:如眼睛直接接触了化学物质,要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灌洗)眼睛,冲洗时不时翻开上下眼睑,并立即就医。

l 皮肤:如果该化学物质直接接触皮肤,迅速用水冲洗污染皮肤。如果该化学物渗透进衣服,要立即将衣服脱除,迅速用水冲洗污染皮肤,若冲洗后刺激症状持续存在,应就医。

l 呼吸:如果接触者吸入大量该化学物质,立即将接触者移至新鲜空气处。如果呼吸停止,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尽快就医。

l 吞入:如果吞入该化学物质,应立即就医。

对呼吸器选择的建议:NIOSH

1250ppm

l Sa:Cf:任何连续供气式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25£

l PaprOv:任何动力送风空气过滤式呼吸器,配有机蒸气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25£

1400ppm

l Ccr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配有机蒸气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50

l Gm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配下颌式、前置式或背置式有机蒸气滤毒罐。指定防护因数=50

l PaprTOv:任何动力送风空气过滤式呼吸器,配密合型面罩和有机蒸气滤毒盒。指定防护因数=50£

l ScbaF:任何携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50

l SaF:任何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50

§:应急抢险,或准备进入浓度未知环境,或进入IDLH环境:

l ScbaF:Pd,Pp: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携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指定防护因数=10,000

l SaF:Pd,Pp:Ascba:任何压力需气式或正压供气式呼吸器,配全面罩,配压力需气式或正压携气式辅助呼吸器。指定防护因数=10,000

逃生

l GmFOv:任何空气过滤式全面罩呼吸器(防毒面具),配下颌式、前置式或背置式有机蒸气滤毒罐。指定防护因数=50

l ScbaE:任何适合逃生的携气式呼吸器。

有关呼吸器选择的其他重要信息参见相关标准。

接触途径:呼吸道、皮肤吸收、胃肠道、皮肤和/或眼睛直接接触。

症状:眼睛、鼻、咽刺激;头痛,眩晕,嗜睡;角膜炎,视力模糊,流泪,畏光;皮炎;可能的听觉神经损害,听力丧失;中枢神经系统抑制。

靶器官:眼睛,皮肤,呼吸系统,中枢神经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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